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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昨天谭阿姨给载轩打了好几个电话,他把手机设了静音,一个也没有接听,晚上回去,看到谭阿姨发的信息:“听说你母亲的事了,节哀顺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给阿姨打电话。”他没有回,把短信删掉了。
上次他去过谭阿姨家后,也些许明白了,任何感情在钱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包括他对母亲的感情,即使他有一千万个要救母亲的信念,也会被残酷的现实打败。只不过是迟一天早一天的事。
他也曾对照现实回想谭阿姨和杜明对他说的话,人家真的是在为他好,没有一点要害他的意思,可他却言辞那么激烈地回应人家。他后悔吗?他有些遗憾,从小长大的好朋友最终成为路人,成为两个世界的人。他不想再去麻烦谭阿姨他们,也不想自己再成为一个麻烦连累无辜的人,所以他最后宁可跪着去求王石,也不愿再去找母亲的好朋友、自己的好朋友帮忙,他知道他们一定会帮他,但是这笔人情怎么算怎么还呢?
赶到工地,还差两三分钟到六点,简易板房前,工人们按小组排了队等着点名。他还把车子锁在昨天那个地方,尽量不起眼的铁窗档子旁边。用眼睛四下搜寻着小王,小王却在老郭屋子里听训。
不大一会儿,小王拿着花名册出来,开始点名。他嗓子宽,这几年走过的地方也多,说话方言味不重,大家都听得懂。要是老郭来点名,要闹些笑话的,他一读“王敏”便读成“忘命”,把“张小龙”读成“沾小农”,里面夹带着浓厚的鼻音,弄得这些四面八方来挣命的人大笑不已,往往点了名的没有喊到,就被别人听岔了误以为是在喊自己,那时好几个“到”让老郭抓耳挠腮、苦恼不已。小王跟着他以后,就把点名的事兜揽了过来,早上开工的进度也提早了。
这百十号人的名字点完,小王在最后喊了“林载轩”,他喑哑地喊了一声“到”。
“到!”林载轩以前在学校最喜欢老师喊他的名字,每次点名,他总是清清脆脆地亮一嗓子。他是老师眼中乖巧聪明的学生,上了一中后,那么多家境颇好的学生聚集在一个班里头,载轩虽不突出,可有种劲头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是一股子倔劲儿,但又不全是。班里组篮球队时,身高不突出的他,跟杜明一起向班主任何老师申请要加入。杜明的爸爸妈妈身高都不错,可杜明却和载轩一样都不到一米六,何老师看了有些为难,让他们为班里的大个子们让让步。杜明向何老师下军令状:“让我们跟他们打一场,球赛又不一定要高才有赢的机会。”何老师看着他俩那么坚定,就让他们体育课上进行一场比赛。赛场上他们俩加上周晓东三个人对阵班里三个一米七多的大个子,一度战况激烈,他们仨处于下风,杜明抢到篮板回身给了载轩,载轩左冲右突,在对方俩人的夹击下猛一过身右勾手向篮筐里投去,正正一个空心投进去了。但他却因用力过猛,身体重重摔在地上,从右肩到右腿都蹭得一身土,站起身后右腿一拐一拐的,仍坚持着向了杜明他们跑去。那一场打得激烈,连体育老师站在场边连连叫好,那些班里的小女生们不停尖叫着加油。下场后,何老师拍拍他的肩:“好小子,不错嘛!”同意了他和杜明都加入篮球队。曾经为了加强力量训练,他和杜明初一时,就是杜明还没有搬走前,俩人天天五点半就早起出去沿着光明路跑到荥水大街再从岩熙路转过北水街跑回来,差不多五公里,跑了两个多月,俩人长高了,饭量也大了许多,载轩回家能干两大碗米饭。何老师喜欢他,让他做了数学课代表。后头选拔班干部,原本载轩不愿出头,被杜明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投了上去,成了候选人之一。班里投票选班干部的时候,每个候选人要先向全班人说明自己希望的所任职务和达成目标,载轩那天穿着一件白色t恤,胸前有一行兰色写得十分飘逸的英文字母“young
and
beautiful”,站在讲台上没有像别的同学那样慷慨陈词,而是徐徐地叙说了自己的愿景。“无人扶我青云志,我自踏雪至山巅。”是他话里的最后一句,也是何老师最欣赏他的一句话。同学们最后推他成了班里的副班长,主管班级卫生纪律检查。他兢兢业业地做自己的事,有了荣誉他也不争不抢,那么谦和又那么有韧劲。“林载轩”这个姓名被叫了多少次,他都是那么响响亮亮、清脆地回答。
点完名后,他拿了水壶打了热水,跟着小王继续到昨天上工的地方开干。整整一上午,他还是少言寡语,干活时那么拼命、那么卖力,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在体力的巨大消耗下避免胡思乱想。
到了中午吃饭时,小王携了他一起去后面的工棚前领盒饭。小王高他两寸,像个大哥哥似的,一只手像昨天那样揽了他的肩,另只手拿了盒饭先递给载轩,又伸手取了一盒端着,俩人准备折回宿舍再吃,走到他们上工的地方时,载轩站定,跟小王说:“我就在这儿吧,不去打扰你休息了。”也没等小王答话,脱了小王的手臂独自靠着一处阴凉,坐在地下打开盒饭,分拨出一次性木筷。
“走吧,一会儿躺一下歇歇。”小王走到他跟前,蹲下身劝他。
载轩边吃着,边低声回答:“不了,这里挺好。”
几个小王同宿舍的工友走过来,用异样的眼神看独自坐在阴凉处吃饭的载轩,叫了小王一起走。工地上汇集了各个地方来挣命的人,不乏苦命人,可也不乏对他人身世的好奇和探听。宿舍里,几个人便用不同口音向小王打听起来。
载轩不关心他们怎么议论他,也不想关心。这段时间以来,受到的非议从来没有停过。医院里,小区里,就连变卖物品的时候,什么样的声音都有。最常见的无非是对他父亲身份的揣测,对母亲病情的唏嘘,对他前途的可惜。之前他听到一些不堪的议论,也会恼怒,也会在心里暗暗地骂,却很少回嘴。后来,他无暇顾及这些,母亲的病越来越重,他因为钱越来越焦急,即便听到也就置之不理。可就当他真的知道自己就是人们口中的野种时,是那么刺耳,心里仿佛长了一根刺,时不时地痛一下。
盒饭里是一层米饭上盖浇着红烧肉、西红柿炒蛋和炒青菜,是他这么多天里吃得最好的一顿,但他明明肚子里饿的发空,塞到嘴里的饭菜却没有味道似的,只是靠僵硬的进食动作完成一项任务。小时候他很怕母亲做红烧肉,他顶不爱吃红肉上面那层连带着猪皮厚厚的肥肉,尽管妈妈烧得红辣可口,他也只愿咬了红肉很有滋味地吃起来,可剩下的那部分怎么办呢?给母亲吧,母亲苗条细长的身材应该也不想要这几块难吃的肥肉破坏掉;要是扔掉,母亲说浪费粮食可不好,她有时也会说起自己小时候去锄田捡豆子的事来,说完很惆怅地告诉载轩,农民们种粮食很不容易呢。所以他只好硬着头皮把它们塞到嘴里,软叽叽的口感加上味道甚是肥腻的滋味让载轩都有些作呕,但还是又夹了一筷子青菜和着硬咽了下去。母亲看到这一幕,总会又想笑又无奈地告诉他,实在不愿意吃就扔掉好了,或者挑些瘦的来吃。载轩会回答:“我挑走瘦的,你不是要把那些肥的吃掉?我可不是自私的宝宝。”说着又硬塞了一块咬走红肉只剩红腻的肥肉,用力咀嚼了几下咕咚一下咽下去。后来上了初中,他不知怎么口味突然变换,晚上回了家,母亲要是晚上有课,早就烧好了饭等他,他会把那些以前不爱吃的肥腻腻的肉块儿塞到嘴里大嚼特嚼,津津有味的样子。可今天吃到嘴里的这些饭菜,像是蜡块一样,让他嚼不出什么滋味来,很机械似的吃完,合上盒饭盖子,嘴里还有一大口来来回回地嚼来嚼去很难下咽,眼睛也是涨得满满的,却流不出一滴泪来。
他吃完盒饭起身扔到了东边的一排绿色垃圾桶里。今天又是很毒的日头,他顶着大太阳回到刚刚那处阴凉,枕了一袋沙子,侧卧在地上蜷着腿休息。那个雨夜他被程一鸣鞭打时也是这样蜷着腿,侧躺在冰冷的地板上,承受着无情的鞭笞,每挨一下身子都痛得发抖,他只好把头埋在胸口,紧闭着双眼,两手抱紧双肩,不敢看程一鸣那张冷峻的脸,更没有勇气去看他亲生父亲的表现。算作父亲吗?人家说:“钱我这里没有,你是谁我不关心,你妈妈的事和我没有关系。”程建压根没想着容他辩白,也根本不会去做他命里的救苦救难的“观音大士”。他寄了那么多期盼,最后换来了五张百元大钞,让他去医院里上药,以后不要再去打扰人家。多可笑的一件事不是吗?他恨自己怎么就想到了这些,越是强迫自己不去想,那天受辱的画面便一幕幕跑出来,在脑海里重现,让他不得不一遍遍地体味内心的苦楚。
在阴凉处躺了一阵,简易板房那里已经没有什么说话的声音了,日头正高,大家都趁了这一阵功夫好好缓个午觉。他已经好久中午没有歇过午觉,此刻内心烦乱也是左右睡不着,更是觉得这处阴凉越躺越凉,手脚开始冰了起来。于是又站起身找了一处靠近阳光的阴凉,背靠着盖起三四层高的灰色墙体盘腿坐下,闭目养神。
好容易捱到晚上忙碌完,他的背心已经湿了又干再被汗浸湿好几次了,脖子上也是被汗浸得黏糊糊的,粘上了沙土,能搓下一条条灰泥来。
小王中午被一群人问来问去,“那个小子多大呢?长得怪嫩乎嘞。”“老郭说他死了娘,咋死的?”“他爹不管他吗?看那样子穿得还不差嘛?”······中年的、青年的,都对这个半大小子兴味得很。工地上没多少新闻,突然加入的陌生面孔能带来一段时间的轰动,让大家饭后闲谈一阵子。但小王问载轩什么,他也嗯啊敷衍了事,并不比这群糙老爷们知道得更多,于是匆匆把话题转移到了其他方面。小王抬起头,透过窗子,远远看到载轩一个人落寞地坐在那里,大口大口吃着饭,表情却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